中新網(wǎng)太原11月17日電 (劉小紅)“我代表霍州市院來看望孩子,這是一萬元的司法救助金,希望可以幫助你們度過困難時期,讓孩子能正常生活學習”。近日,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權(quán)建威在向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陽陽(化名)發(fā)放司法救助金時向陽陽母親說。
近日,霍州市院辦理了一起虐待兒童案件,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被害人陽陽的繼父。在被公安機關(guān)執(zhí)行逮捕后,陽陽只能和母親相依為命,沒有了經(jīng)濟來源,生活一度陷入困境。
在聽到未檢檢察官對該案的匯報后,權(quán)建威高度重視,帶領(lǐng)*檢察部干警到陽陽家實地走訪,詳細了解陽陽目前的生活學習情況和心理狀況,鼓勵陽陽母親積極面對生活。
權(quán)建威表示,在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時,應*大限度地維護未成年被害人的權(quán)利,既要為未成年被害人申請司法救助、提供物質(zhì)幫助,又要積極聯(lián)合教育部門和心理機構(gòu),做好心理疏導,及時消除被害人的心理和精神創(chuàng)傷。
陽陽的母親激動地說:“檢察院在我們*艱難的時候給我們送來了司法救助金,讓我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,感受到了司法的溫暖。以后我一定好好照顧孩子,教育孩子好好學習?!?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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